第03版:社会·民生

下月起

我市全面推行城镇职工正常退休档案预审制度

本报讯 (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孙利平) 为确保我市城镇职工到龄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会保险中心在今年年初实施退休待遇“一站式”快办的基础上,决定于8月1日起,推行城镇职工正常退休档案预审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保业务经办效率和质量。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龄退休人员能否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对社保经办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大考验。在业务经办过程中,市社会保险中心发现个别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申报退休手续时,常因缴费年限不足、档案资料不全等无法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市社会保险中心主动作为,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梳理业务经办流程,查找问题症结,分析原因,制订应对措施,决定在全市推行城镇职工正常退休档案预审制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

市社会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为推动城镇职工正常退休档案预审制度落实落细,中心将按照“从宽、从快、从简、从优”原则,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个月内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进行提前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最大程度维护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

市社会保险中心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每月10日前将符合预审范围人员的档案内所有资料(含身份证、社保卡、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承诺书、档案资料清单扫描件或复印件从指定邮箱或平台下载并按顺序整理后,每月13日前集中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市社会保险中心将结合档案审核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经审核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并将符合退休条件人员花名册及上传的档案资料一并转交相关科室责任人;经审核发现职工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等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对档案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在限定时间内将资料补充完善齐全后,随即办结退休待遇。

2024-07-29 下月起 1 1 濮阳日报 c144225.html 1 我市全面推行城镇职工正常退休档案预审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