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观摩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从犯罪动机、行为方式、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通过合理分组示证、质证,充分论证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精准回应案件争议焦点,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进行以案释法,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全体观摩人员召开庭审观摩评议会。参会人员围绕法律文书质量、举证质证方式、释法说理能力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集中评议,并结合庭审实际,对法庭辩论策略、法庭教育侧重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公诉人总体表现比较优秀,庭前准备充分,文书制作规范,庭审把控效果较好。”该院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评议活动,不断提升公诉人的出庭应诉能力,确保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准度、释法说理有深度,以高质效队伍建设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张瑞 李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