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如果没有你们给我们出面解决,恐怕我们这一年的辛苦和血汗钱又要泡汤了。”近日,王某某等7人收到被拖欠的工资后,紧紧握住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3月份,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开展“检护民薪”专项活动时,发现在法院受理执行的某房产公司拖欠王某某等7人工资案中,该公司在没有支付员工工资和没有缴纳行政处罚款项的情况下,恶意注销了公司,企图逃避法律责任,造成行政处罚失去了被处罚主体,员工被拖欠的工资也无望拿到。
对此,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深入摸排线索,力争及时高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经核实,该公司恶意注销的行为导致行政处罚无法执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遂分别向法院、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受理变更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排查类似案件;建议人社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申请变更被执行人,并筛查未执行到位的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和人社部门均采纳了检察建议。人社部门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变更为被执行人。检察干警会同人社部门向贾某做释法说理工作,在贾某支付了7名员工的工资和押金后,督促其履行行政义务,促成贾某与某人社局达成和解协议,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三个善于”,把每一个“小案”办成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民心实事,力求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高质效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邹艳丽 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