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濮政办〔2024〕3号),按照《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濮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濮阳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濮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执法稽查科联合组成督导、调研组,于7月16日至24日对各县(区、分)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12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暨集贸市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调研。
本次监督、调研的主要内容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集贸市场消费纠纷、计量、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调研组还从各单位2024年上半年作出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56件案卷,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2022)年版》进行了现场评查,重点评查是否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的法制审核案件范围作出具体规定;是否区分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是否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是否经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案件办理是否符合省市场监管局会议纪要精神等,并将评查发现的个性问题现场反馈给各单位。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监督、调研情况,对发现的共性执法问题进行整改,以查促改,以查促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和公正文明执法。(通讯员 杜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