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冰洁)国庆假期将至,不少商家早早“秣马厉兵”,备战国庆消费黄金周,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吸引消费者。9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莫过于“任性”。
该局在提醒中说,发布广告、宣传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不得借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相关决议决定、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发布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商业广告;不得发布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的商业广告,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特供”“专供”等内容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包含电子烟);不得在酒类广告中出现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等内容,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强体力等功效。
节日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广告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上述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