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清晰指出:“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这确立了书法课程中技能、审美与文化并重的原则,特别强调书写技能的培养。
技能学习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平衡“技”与“道”的关系。中小学书法教育在技能学习阶段,应恰当融合技术与艺术理念,强调赏练结合,引导学生在深入研读碑帖的基础上进行临摹。研读碑帖不仅要分析字形构造、用笔用墨及章法布局,还需领悟其审美取向与精神实质。
协调楷书与其他书体的关系。教学时,教师应注重碑刻与墨迹范本的结合,普及魏碑与墓志的概念,以拓宽学生的书法视野。
调和“法度”与“天性”的张力。书写工具、习惯、方法及字形结构、章法、幅式等构成的书法规范,即“法度”,教师在教学中需予以尊重。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鼓励个性化表达,让书法艺术兼具规范与趣味。
审美教育要立足三个基本点
一是拓宽书法视野,通过艺术实践及作品欣赏提升学生的审美鉴赏力,确保教学的全面性与深度。
二是教会学生赏析方法,从直观感知逐步深入到作品形式、语言及精神内涵的分析,增强学生的审美洞察力。
三是实施多样化的教学方式,结合随堂欣赏与专题欣赏,运用通俗易懂的教学语言及多种教学手段,如博物馆参观、现场观摩等,拓宽书法欣赏的边界。
书法文化学习要把握好两个层次
首先是书法常识的普及,通过图文结合等学生喜爱的方式,讲解书法专业知识,激发学生兴趣。
其次是深化书法文化的理解,引导学生探索书法与美学、哲学、史学、文学等领域的关联,全面提升学生的书法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