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已婚女子『再恋爱』 骗婚敛财被判刑

一女子隐瞒已婚事实,与单身男性交往,以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疯狂敛财13万余元。近日,经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0年7月,25岁的男青年孙某某在“某陌”与31岁的女网友“小唐”相识。孙某某是一名未婚厨师,收入稳定。“小唐”自称也是单身,交往中表现得善解人意、温柔可人。在“小唐”的关心体贴下,两人认识1个月后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实际上,“小唐”系化名,已婚,其丈夫长年在外地打工。

之后,孙某某到上海打工,与“小唐”开始了“异地恋”。为保持“恋爱”关系,“小唐”谎称自己怀孕了,孙某某兴奋不已,立即转款4000元。每到节假日,孙某某也会发500元或1000元的微信红包,两人的关系日趋升温。孙某某家人希望两人能尽快结婚,可是“小唐”生怕事情败露,就声称自己“流产”了,其父亲又在打工期间去世,婚期只好延期。2021年8月至9月,“小唐”以自己叔叔工地出事、妹妹上学为由,乞求孙某某帮助,孙某某不惜从网上借贷1万元,加上存款共计2.2万元,都给了“小唐”。

2021年11月,孙某某再次谈到结婚事宜。这次“小唐”没有拒绝的理由了,却想出了“缓兵之计”,提出可以先订婚。于是,“小唐”开始了筹备,她先从网上雇用1人扮演自己的“母亲”,和孙某某父母商量订婚具体事宜;又雇用5人饰演“亲戚”。最终,“小唐”在订婚宴上得到6.6万元彩礼。2022年年初,“小唐”又以母亲生病、去世等理由,骗取孙某某3万余元。

2022年中秋节,孙某某回到濮阳县,希望和“小唐”领结婚证。“小唐”便以阿姨去世、感染病毒等为由拒绝见面。2022年年底,两人在住酒店过程中,孙某某偶然发现“小唐”的身份证居然是“陈某某”,遂质问“小唐”,“小唐”称这是她在舅舅家生活时的老身份证。心有疑虑的孙某某让“小唐”用微信发来她的身份证照片发现,这张身份证照片有明显的PS痕迹。回想起种种细节,孙某某遂报了警。

到案后,“小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退还6万余元。经查,陈某某伪造“小唐”身份证件、隐瞒已婚事实,与孙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先后以怀孕、流产、家人住院、去世、结婚等理由,骗取孙某某钱财,形成诈骗罪。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麻鑫鑫

2024-10-23 1 1 濮阳日报 c148804.html 1 已婚女子『再恋爱』 骗婚敛财被判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