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我们不再是野孩子”

“俺家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保障了,司法救助金也到账了,非常感谢范县人民检察院!”近日,范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石素娟,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张某进行回访时,听到了令人欣慰的回答。

事情还要从2023年说起。

一个周一的上午,范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未检部门移送的一条救助线索:张大花(化名)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年龄只有13岁,且智力四级残疾,跟着70多岁的爷爷张某共同生活。因家庭生活困难,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收到求助后,石素娟带领办案团队与张某取得联系,并即刻赶往张大花家里。

那是一个偏僻的村庄,车子驶过一道弯又一道弯,她们才来到了张大花的家。刚走到家门口,就看到大花的爷爷张某坐在一个3条腿的小凳子上,半个身子倚靠着墙壁、头耷拉着。面对检察官的到来,他颤巍巍地从小凳子上站起来,嘴里喃喃地说:“我没有想到你们检察院的人还真的来了。”

石素娟跟随张某走到屋里,看到这个家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东西杂乱无章地堆放着;张大花正蹲在一个角落里捡地上的东西,抬起头来眼神里满是惊讶、胆怯和忧郁;床上躺着的中年妇女一动不动,听到有人说话,闭着的眼睛才微微睁开。张大花小声地说:“这是我妈妈。”见此情景,石素娟感到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为这个家庭送去温暖。她和同事经走访村民得知:张大花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大花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奶奶因受不了打击也撒手人寰,母亲杨某智力三级残疾,爷爷已经70多岁,还有一个11岁的妹妹。

面对这样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怎样帮助才能让他们渡过难关?张大花母亲杨某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再加上爷爷年事已高,怎么照顾两个孩子呢?石素娟办案团队经过审查后认为,他们一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立即向院党组汇报了这一实际情况。围绕张大花家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范县人民检察院制订了救助方案,并协调县民政局、乡政府,为两个孩子成功申请认定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个孩子每月可以领取1050元,直到18周岁为止。同时,该院在救助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又为张大花家庭发放救助金2万元,并依据与县民政局等4个单位会签的相关意见,为这个家庭申请到临时救助金3000元。

张大花家庭暂时有了生活保障,可让石素娟办案团队最放心不下的是张大花的心理健康问题。为此,范县人民检察院专门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张大花做了2次心理辅导,以帮助她尽快走出心理阴霾。张大花的妹妹张小花对石素娟说:“检察官阿姨,我们没有了爸爸,妈妈还需要他人照顾,更照顾不了我们,我和姐姐就是没人管的孩子,小伙伴们说我们是野孩子……”石素娟听后满眼泪花地说:“孩子,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妈妈,会经常来看你们,谁再说你们是野孩子时,你就告诉他们,你们还有一个检察官妈妈!”

当石素娟再次见到张大花时,她和妹妹正坐在电视机前看节目,看到起劲时,还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而张小花在看到石素娟后也高兴地迎过来,她腼腆地说:“有了检察官妈妈,我们不再是野孩子了!”

此后的时间里,石素娟办案团队每次回访都会为两个孩子精心准备礼物。在节假日,她们还会邀请姐妹俩看电影、走进农业园观光等,让孩子们感受到温暖的同时,又能从大自然中找到乐趣。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王保安 路佳庆

2024-10-23 1 1 濮阳日报 c148809.html 1 “我们不再是野孩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