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邹艳丽) “1个月瘦5公斤,终身不反弹。这不是减肥瘦身巧克力,而是毒糖果!”近日,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延边市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携手,成功办理一起跨省协作反向衔接案件,依法对生产、销售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减肥产品案件进行监督、办理。
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蔡某某明知王某某生产的减肥巧克力、胶囊、糖果压片中含有“西布曲明”等有毒有害成分,却依然为其提供生产场所,并受雇佣生产、销售上述物品。吉林省延边市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蔡某某虽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可免予刑事处罚,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因蔡某某户籍在华龙区,吉林省延边市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遂将行刑反向衔接材料移送至华龙区人民检察院。
受理该案件后,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行政检察办案组,对蔡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该院检察官查阅了案件卷宗,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材料、违法情节;还远赴蔡某某提供的生产场所进行实地走访,查看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包装等,并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对蔡某某进行询问,核实其提供生产场所和受雇佣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具体情况,并对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入分析。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减肥产品已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各地,存在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该院检察官认为,蔡某某的行为存在较大社会危害性,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向华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蔡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该局对蔡某某在减肥药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等行为立案调查,并将相关文书送达该院。
为做实“检护民生”,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华龙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整治网络营销“假减肥药”行为,对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4件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成分减肥产品案件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深入细致审查被不起诉人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依法发出检察意见书3份。华龙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对2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人们如果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失眠、心率加快、四肢抽搐等不良反应,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心肌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