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理论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问答

(上接10月25日第六版)

(六十一)如何理解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这一重要改革举措,对于保障和规范执法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强化对人权的执法司法保障和对产权的依法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保护产权的重要举措。人身权、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行政传唤、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是执法办案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冻结有关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我国行政强制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实施机关、范围、条件、程序、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应依法依规实施,并接受审查监督,以保障执法办案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二,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既要保障执法办案顺利进行,又要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近年来,各级执法办案机关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强制措施的审核审批程序和标准,强化全流程管理和执法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实施审查监督,保障了执法办案质量。但实践中,滥用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甚至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现象,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一方面要保障执法办案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和处分、转移涉案财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规范执法办案机关实施强制措施,进一步明确强制措施的设定、实施和监督、救济,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三,坚持执法办案机关内部审查监督与司法审查监督相结合,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执法司法权的行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必须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都应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下实施。要加强内部审查监督,完善执法办案机关内部审批制度和程序,同时强化外部审查监督,逐步将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措施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通过事前严把受理审查关,事中实施动态监控执法办案流程,事后组织评查,对执法办案质效进行综合评价,及时纠正不合法不合规行为,实现审查监督全覆盖,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六十二)为什么要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创新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治文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对此可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

第一,这一制度体现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于轻微犯罪,不适用于重罪。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案件比例下降,轻罪案件比例、轻刑率明显上升。相比重罪案件,大多数轻罪案件社会危害较小、罪责更轻,有过轻微犯罪的人认罪悔过可能性较大、重新融入社会较快,社会关系较好修复。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区分轻罪与重罪,仅适用于轻微犯罪这一特定情形,不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这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契合,体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要求。

第二,这一制度有助于完善犯罪附随后果制度机制,实现惩治犯罪、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属于犯罪附随后果制度范畴。在我国,犯罪附随后果是指犯过罪的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因其犯罪或刑事处罚记录所产生的权利或资格限制、禁止或者剥夺等后果。轻微犯罪也是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治。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就是在轻微犯罪得到惩治的前提下,对轻微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处置。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建立这一制度,既有助于惩治轻微犯罪,又可避免犯罪记录给有过轻微犯罪的人带来法律规定以外的后果,使其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从而打破回归社会的屏障,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第三,这一制度有助于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其亲属的不当影响,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我国古代有“连坐”、“株连”。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则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实践中,有的地方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涉罪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违背了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已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了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对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明确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使其不仅适用于未成年人轻微犯罪,也适用于成年人轻微犯罪,同时规范轻微犯罪附随后果,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其亲属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不当影响,有利于减少对抗、促进和谐。

要贯彻落实《决定》的重要部署,围绕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健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制度,完善轻微犯罪治理体系。

(六十三)如何理解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这一重要部署,对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制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加快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和社会规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但法治社会建设也面临一些问题,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够均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网面临新的挑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第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推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确保基层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第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法治宣传教育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普法对象,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完善普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三,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健全完善科学的专门教育体系。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学生欺凌。深入推进依法治网,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六十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主要有哪些要求

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这一重要部署,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根据《决定》精神,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要求。

第一,加强党对涉外法治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涉外法治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优化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二,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涵盖所有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跨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涉外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大幅拓展,重要领域涉外立法进一步加强,先后制定外商投资法、出口管制法、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等涉外法律,修改、制定的证券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包含有涉外条款,涉外立法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但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薄弱点、空白区,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抓紧专门性涉外立法,注重完善相关法律涉外条款,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涉外立法质量和效率。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

第三,完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加快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综合运用执法、司法等手段,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深化涉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机制,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

第四,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涉及律师、仲裁、公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个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有了长足发展,但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比还不高、影响还不大。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强化合规意识,引导我国公民、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六十五)为什么要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这是我们党深刻把握现代传播规律,深刻洞察媒体发展趋势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明确了主流媒体改革的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对于更好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是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推动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给我国主流媒体带来新的重大挑战。随着信息社会不断发展,新兴媒体影响越来越大。截至2023年底,我国网民达到10.92亿人,其中手机网民占比99.9%,全面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视频用户10.67亿,即时通信用户10.6亿,网络直播用户8.16亿,微信月活账户13.43亿,微博月活用户5.98亿,短视频、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应用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主平台,互联网平台企业坐拥多种新兴媒体和传播平台,对主流媒体形成巨大冲击。只有推动系统性变革,加快适应新技术新应用,主流媒体才能大踏步赶上时代潮流,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第二,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是巩固壮大主流舆论的迫切需要。伴随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关系、就业方式深刻调整和变化,社会思想意识日益多元,舆论场日趋复杂,主流的和非主流的同时并存,积极的和消极的相互交织,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激烈。特别是互联网迅猛发展,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相互嵌入、相互影响越来越深,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往往因网而生、因网而增,许多错误思潮以网络为温床生成发酵,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舆论阵地,如果我们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占领,这就要求我们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强化互联网思维,全面挺进互联网这一主战场,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定音鼓”、“风向标”作用,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

第三,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是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的迫切需要。适应信息化和全媒体时代发展大势,党中央作出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的战略决策,要求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主流媒体在我国新闻舆论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反映群众呼声心声、凝聚社会共识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主流媒体应继续在其中发挥主体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加快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新形势,构建以主流媒体为主导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要在系统性上下功夫,坚持导向为魂、内容为王、创新为要、流量和效果说话,用互联网思维主导资源配置,全方位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流程、运营模式、话语体系、媒体形态、平台技术等变革。特别是要推进主流媒体技术革新,建立有利于新技术使用、新应用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在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以先进技术驱动媒体转型,重构媒体融合发展技术底座。要在构建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真正建立适应全媒体时代的组织领导机制、运行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遵循全媒体生产传播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中要统筹处理好中央主流媒体和地方主流媒体、主流媒体和新办新兴媒体、主流媒体和融媒体平台的关系,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六十六)如何理解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是党中央立足完成新的文化使命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指导和引领作用。

第一,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党中央赋予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新的历史使命。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其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品格、文明素质,体现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与国际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决定》又明确提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是党中央赋予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重大而光荣的战略任务,也是新时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只有把中国自己的知识体系建构起来,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构起来,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才能真正屹立于世界学术之林。

第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必须始终坚持“两个结合”。以什么样的思想为指导,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问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要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各方面,确保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繁荣发展。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国情、关注发展现实,从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探寻中国之理,努力揭示我国社会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大逻辑大趋势。绵延几千年的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成长发展的深厚基础。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挖掘和阐发中华民族丰厚思想资源、文化资源和历史资源,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并不排斥其他国家的学术研究成果,要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善于在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升华的基础上,从国外哲学社会科学有益成果中寻求借鉴。

第三,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搭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全面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打造一批具有世界影响的优势学科,努力形成基础学科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辅相成、学术研究和成果应用相互促进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包括学术理论体系、学术研究组织体系、学术平台支撑体系、学术评价考核体系等,要创新科研组织方式,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学科合作研究,推进协同创新,发挥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社科基金等平台作用,抓紧研究建立导向鲜明、符合规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学术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话语体系集中体现为学科的学术概念、范畴、理论、方法等,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炼概括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标识性学术概念、学术范畴,不断增强我国学术话语体系的说服力、感染力、影响力。人才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第一资源,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尊重思想创造,发扬学术民主,鼓励争鸣和商榷,进一步营造健康活跃的学术空气。

均据新华社(未完待续)

2024-11-06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1 1 濮阳日报 c149562.html 1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问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