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5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1、王某2、闫某某、刘某某贩卖毒品案。法检两院分别组织人员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观摩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审判长张西敏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听取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法庭秩序井然。观摩人员神情专注、悉心聆听。
在庭审结束后组织的观摩点评中,观摩人员分别从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庭审秩序、庭审效果等不同视角进行了点评,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法检两院搭建了一个交流审判经验与互相学习的平台,进一步加大了两院干警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力度,有助于共同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司法水平。(孙立行 马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