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市人民检察院:开设警示教育“新课堂”

本报讯(记者 宋仁志 通讯员 王保安)“参观学习后我深受感触,这些违纪违法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职工参观完该院警示教育室(镜戒园)后感慨万千。

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设警示教育“新课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建成投用的党建文化中心警示教育室(镜戒园),以“镜鉴明纪、警钟长鸣”的思想为起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三个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整个教育中心的主要脉络,以本地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丰富警示教育展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室选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等案例进行展示,引导检察人员结合展陈案例,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营造崇廉尚廉浓厚氛围,使廉政文化入耳入脑入心,使廉洁从政深入人心。

2024-11-14 1 1 濮阳日报 c149920.html 1 市人民检察院:开设警示教育“新课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