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数字电视、蔬菜批发……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许多民生领域,引发社会关注。
民生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涉及公共服务,社会影响面大,群众感受强烈。比如,某地群众安装壁挂锅炉后,在向县里主城区唯一一家城镇民用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提出用气申请时,却被要求安装指定的壁挂锅炉,否则不予接入,群众只能拆除更换。这些民生刚需,替代选择有限,若不能及时遏制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搭售行为,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可想而知。
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既是改善消费环境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各归其位、优胜劣汰,产品和服务品质有保障,人们敢消费、愿消费,就能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以法治更好守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经营主体的发展权益、消费主体的合法利益,才能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近年来,从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到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再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我国公平竞争制度加速健全,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也要看到,与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任务依然艰巨、工作仍需加强。数据显示,近年来,涉垄断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数量增长明显,行业覆盖面广,并且深度涉及民生和新经济领域。比如,“大数据杀熟”“暗刷流量”等新类型案件,就是随着平台经济兴起而出现的。
解决好这类问题,要强化法治化监管。对供水、燃气等重点领域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要加大惩处力度。对随着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要加强研判,通过司法判决等方式明确权利责任和行为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中,一起案例认定“刷流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就有很强的指导性。某网络公司开发运营针对某短视频平台的系列服务产品,用于组织执行“涨粉”“刷流量”等任务。法院审理认定,这一行为破坏了短视频业态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判决该公司和另一相关公司共同赔偿某短视频运营公司400万元。这样的判决,其意义不仅在于个案,还将对维护整个行业的市场秩序产生深远影响。
当前,我国正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变得愈加重要。司法是保障和实现公平竞争法治化的关键一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晰相关司法规则,有力彰显以法治守护市场公平的价值导向。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魏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