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振涛)今年以来,清丰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突出在法治轨道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大力推行“七最”工作法,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最少”干扰安商。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目前,“非现场执法”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清单已分别达到69个、73个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涉企执法。
“最暖”提示爱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于企业刚刚出现的违法违规苗头或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开具《温馨提示单》适时劝导提醒。对于没有履行提示职责,而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约谈追责相关责任人。
“最低”处罚扶商。明确要求,凡不得不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措施的,一律在规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区间内取最低处罚额度。同时,严禁对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实行这一办法后,涉企行政处罚的投诉和诉讼直接降为“零”。
“最优”服务亲商。大力推行“721”(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服务型执法模式。设立专门培训基地,强化服务型执法培训和演练。目前,“721”模式已实现全覆盖。
“最快”维权助商。设立“一企一码”网上投诉举报平台、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商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维权服务,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维权解难,挽回损失5亿余元。
“最强”监督护商。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牵头,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巡察办和县司法局参与,组建三个行政执法督察组,采取平时督察、专项督察和联合督察三种方式,重点督察涉及企业和市场主体、影响营商环境评价的行政执法行为。
“最硬”评议尊商。采取非接触手段,组织企业负责人对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开展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全县公开。对评议结果较差、问题反映集中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启动专项巡察和督察。经专项巡察和督察后评议结果仍较差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