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聚多方力 调百般事 解千家愁

——濮阳县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综述

“人民调解组织确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大家遇到无法解决的矛盾时,人民调解员就会及时调解,把当事人真正的诉求、争议焦点、矛盾根源摸准,再寻求解决矛盾的最佳突破口。”说起人民调解工作,濮阳县群众这样说。

“今年8月份,庆祖镇一村民在山西务工时不慎从4楼坠落,造成脊髓损伤、多处骨折、肺挫伤。我们所调解员赶往山西太原,抽丝剥茧查清事实,并耐心细致地做公司法务部人员的思想工作,最终为这一村民争取到100万元的赔偿金,用于其后续治疗。”11月6日,说起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帮助外出打工受伤人员渡过难关的事情,庆祖司法所调解员甘志勇记忆犹新。以上是濮阳县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缩影。

近年来,濮阳县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通过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立专业工作队伍、培树先进典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举措,扎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疑难纠纷往往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调解起来难度较大。该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打造县、乡、村三级联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方联手的“三三三”工作机制,实现案件有人管、有人调、效果好。成立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配备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内设4个品牌调解室,打造一站式受理、一竿子分流、一揽子调处的工作平台;全县22个乡镇(办)以司法所为依托,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配备4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以乡音对话乡音,在化解“小纠纷”中构筑“大平安”;1014个行政村(社区)均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配备3042名兼职人民调解员,注重发挥乡贤在协调化解矛盾、宣传政策法规、联络民情民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乡村自治和共建共享。与此同时,成立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真正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老黄”调解室的领头人是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原主任、县司法局庆祖司法所原所长黄普生。在人民调解工作中,黄普生不仅运用法律手段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帮助,公正公平对待每一名群众,而且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更注重人性办案、情理办案,从而达到双方当事人和平处理纠纷,使双方当事人满意,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老黄”。“老黄”曾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该县注重发挥“老黄”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深入挖掘调解工作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培育更多像“老黄”一样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该县已先后培育了“老兵”调解室、“夕阳”调解室、清河头“老管”调解室、五星“二涛”调解室、鲁河“老刘”调解室等,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

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该县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强化部门衔接,实现网格覆盖。依托县综治中心联合办公优势,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成立驻人民法院调解室和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完善“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交办、委托、分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纠纷调解方式,对需要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进行确认。县司法局积极与公安、人社、卫健、工商联等部门沟通联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向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商会经济等领域不断延伸。

该县将每个乡镇划分为1个网格,对网格内的疑难复杂纠纷,由乡镇司法所向县矛盾调解中心申请调解,组成“科级干部+专职律师+司法所所长+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调解团队,一站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

各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县司法局组织22个专职调解员,协同村(社区)3000余名兼职调解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主动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一起、化解一起。

今年以来,濮阳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9153件,成功化解9109件,调解成功率达99%。其中,参与化解重大疑难案件77件,收到社会各界送来的锦旗92面。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被表彰为“濮阳县新时代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并作为先进单位代表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牛再坤

2024-12-11 ——濮阳县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综述 1 1 濮阳日报 c151215.html 1 聚多方力 调百般事 解千家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