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四年讨薪路漫漫 远程调解化“薪”愁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赵丽娜) 12月6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法官视频回访案件当事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赵某夫妇眉开眼笑:“我念叨这事4年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解决了。”浓浓的外地口音,也难掩其喜悦之情。

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赵某夫妇二人受我市濮阳县张某某雇佣,于2019年3月至12月在北京通州区某项目务工。后经双方结算,张某某出具清单一份,载明剩余6万元工资将于2020年1月20日前向赵某夫妇二人结清。后张某某向赵某夫妇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2万元劳务费经催要无果,赵某夫妇二人遂具状起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赵某夫妇二人居住在云南省,路途遥远且有语言沟通障碍,便采用添加双方微信、建立三方微信群的方式沟通了解案情,网上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张某某认为自己不属适格被告,是用工单位某建筑工程公司未支付给原告剩余劳务费,所以拒绝赔偿。

承办法官根据在案证据,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法律关系。为保障原告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赵某夫妇二人劳务费2万元及逾期利息。

结案后,承办法官再次向张某某释法明理、言明利害。最终,张某某表示希望调解解决。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判后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履行完毕。

2024-12-11 1 1 濮阳日报 c151226.html 1 四年讨薪路漫漫 远程调解化“薪”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