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市场监管

预防经营风险 年报服务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综述

全媒体记者 谷爱素 通讯员 王春龙 赵晓雨 文/图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是指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报送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企业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宏观年报动态 整体持续向稳

2024年6月30日年报日期截止,濮阳市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93.04%,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90.95%,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85.83%,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公示率100%,充装单位生产企业年报公示率100%。纵观五年内,在年报基数大幅增大、清理吊销超过两年长期未经营企业数量周期性减少,以及各种情况的影响下,濮阳市企业年报率始终保持在95%左右的水平。数据显示,企业自主年报比例不断提高,每年4月上、中旬都能达到50%以上,到5月中旬达到80%。通过持续对长期未经营超过两年的企业(死户)进行清理吊销、引导不愿继续经营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开展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措施,督促引导企业报告公示年度运行状况,唤醒休眠沉寂,履行法定义务。目前,90%以上的企业保持活跃状态,释放投资动能,焕发经营活力。

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服务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站位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采取分类分时督促指导企业年报,将做好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操作流程》发送至商户微信群,帮助商户更好地进行年报工作。及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年报时操作困难的情况,通过拨打电话、加商户微信指导等方式帮助商户填报年报,及时解决问题。为确保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我市不断加强多渠道、多形式、多种类年报宣传。2024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公众号发表、转发年报相关信息20余篇,及时提醒全市广大经营主体年报剩余时间,悉心科普年报新规、填报规范、防诈反诈等重要事项。市市场监管局以“听四时有信,看诚信有朝”为主题,拍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科普及反诈宣传视频,全网播放量16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7月30日,该视频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2023年度企业年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中获评“优秀推荐作品”并在全国推广展示。

年报作用市场 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充分发挥“公示即监管”作用,激发了企业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加强了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强化了信用监管,激发了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力。实施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市场交易伙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得以打破,市场交易变得更加活跃、可靠,市场活力得以激发。强化市场退出,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社会的信用水平不断提高,交易就越安全,市场就越活跃。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市场主体收获信用红利的基础。企业年报信息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达成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媒体、企业交易伙伴等足不出户,通过查询公示系统公示的权威企业信息,就能很好判断交易伙伴的信用,决定是否开展合作,为社会提供极大便利,减少了社会成本,降低了交易风险,利企便民,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受益,企业能够积累信用,享受信用红利,增强获得感,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2024-12-25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综述 1 1 濮阳日报 c151873.html 1 预防经营风险 年报服务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