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全市广大经营者下发提醒告诫书

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本报讯(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刘新霞)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节日期间保供稳价工作,维护全市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双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大经营者下发《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政策提醒告诫书》,提醒广大经营者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书提醒全市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农贸市场、商超等食品、副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粮、油、肉、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水、电、气、暖行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提前做好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积极应对寒潮天气,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全市广大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各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双节”期间,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商场量贩、农贸市场等)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交通运输行业(铁路、公路等)、服务行业(餐饮业、住宿业等)、公用事业(供暖、供气、供电、供水)、旅游观光等相关行业价格行为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全市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平稳良好。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如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其他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⑩

2024-12-31 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全市广大经营者下发提醒告诫书 1 1 濮阳日报 c152100.html 1 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