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我市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 赵春晖) 近日,我市连续查处两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在一起案例中,华龙区公安局民警发现某小区门口一小型轿车后备箱及车内装有10余箱烟花爆竹。经调查,车主孙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贩卖烟花爆竹,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孙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另一起案例中,民警在辖区某广场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均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的相关经营活动。市民应到持有相关许可证的正规店铺购买烟花爆竹,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025-01-10 1 1 濮阳日报 c152600.html 1 我市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