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定位于国家总体应急救援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社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并列共同组成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以下建设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的具体工作。
(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有关行业和部门应当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进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负责,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国家依托行业、地方和企业骨干救援力量,在一些危险性大的特殊行业、领域建立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发挥专业优势,有效应对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产业分布、危险源分布、事故灾难类型和有关交通地理条件,对应急指挥机构、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等保障系统的布局、规模和功能等进行统筹规划。有关企业按规定标准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需要建立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国家在一些危险性大、事故发生频度高的地区或领域建立国家级区域救援基地,形成覆盖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领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队伍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
(四)依托现有,资源共享
以企业、社会和各级政府现有的应急资源为基础,对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装备和物资储备等系统进行补充完善,建立有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国家级区域救援基地、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原则上依托大中型企业的救援队伍建立,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分别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加以补充和完善。
(五)一专多能,平战结合
尽可能在现有的专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加强装备和多种训练,各种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要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应急救援活动中。各种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经费准备和工作准备,不断加强培训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施救,真正做到平战结合。
(六)功能实用,技术先进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能够实现及时、快速、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设定应急救援信息网络系统的功能,采用国内外成熟、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和特种设备,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七)整体设计,分步实施
根据规划和布局对各地、各部门应急救援体系的应急机构、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专业救援队伍、主要保障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并根据轻重缓急分期建设。具体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注重实效。
冯晓丹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