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庆红)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探索由“事”到“制”到“案”新路径,进一步擦亮了濮阳人大备案审查“金名片”。
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纵向抓到底。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一个月内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切实做好日常备案工作。印发《关于报送 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漏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制定机关对2023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自查。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接收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12 件。探索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论证会,对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审查论证,以审查过程的公开透明,促进审查结论的客观公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法规生命力。对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备案审查,以规范性文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印发《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分析研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入库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为下一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印发《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集中清理的工作方案》,对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14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自查,保证现行法规决定的生命力执行力。
拓宽工作思路,听取报告全覆盖。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于2023年年底听取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4月听取“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年中适时听取备案审查有关具体工作报告,使备案审查工作贯穿全年。制定出台《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办法》,推进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办法》,逐步构建“2+ N”(一个办法、一个决定+N个配套制度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标准体系,有效提升了濮阳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县乡指导,打通“最后一公里”。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听取“一府两院”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深入清丰县、濮阳县、南乐县、华龙区等县区调研,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对县乡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基层延伸。
2024年,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亮点频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在全国首次备案审查工作(重庆)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审查纠正《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管道燃气安全经营管理的意见》的案例被全国人大作为首批指导案例全国推广,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理解与适用》教材;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以《以实践创新推动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为题专刊推介我市备案审查先进经验,这是全国人大第5次向全国推广濮阳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做法;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专程莅濮调研备案审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探索备案审查方式显性化,巩固深化听取审议报告常态化,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守正创新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晋位升级。”邵景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