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莹 李振涛 通讯员 刘云苍 史慧娟)“县里的‘禁改限’政策,你知道不?”“店里有没有烟花爆竹?”……连日来,清丰县相关部门明察暗访,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打非等环节安全监管,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政策落实落地。
为压紧压实责任,该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迅速开展夜间巡查的通知》等文件,提醒县级领导干部每周抽出一定时间,带头深入联系分包乡镇(办)调研督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督促所分管或联系的县直有关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发挥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能。
该县应急管理局抽调45名干部职工,成立1个巡回督导组、1个举报处理组、7个专项督导组,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两轮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沿街商铺、废旧厂房、闲置房屋等场所,营造“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导检查过程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不断发挥震慑效应。
夜巡夜查过程中,督导组既查处、劝导违法行为,又宣传“禁改限”政策;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又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经营、安全过节,层层传导压力,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据悉,1月以来,该县已累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人次,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起,收缴烟花爆竹176箱,行政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