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宋法官,我终于拿到孩子的抚养费了,感谢您的辛苦付出……”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该院孟轲法庭法官宋瑞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温情的劝解和热情的态度,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故事要从春节前说起。
“宋法官,我收到一条短信,说要让转500余元,这是不是诈骗?”2024年12月27日,燕某焦急地打电话向宋瑞玲求证。
宋瑞玲安抚道:“别急,您叫什么名字?收到什么信息?”“我姓燕,之前您处理过我的离婚案,现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燕某回答道。
宋瑞玲接到电话后马上进行了核实。
原来,燕某和芦某于2023年12月经法庭调解离婚,孩子由芦某抚养,燕某需分期支付5万元抚养费。案件已调解结案。
然而,芦某因双腿残疾无收入来源,燕某又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所以便向宋瑞玲求助。宋瑞玲多次联系燕某,燕某均拒接电话、不回信息。于是,宋瑞玲建议芦某申请强制执行,但芦某行动不便,也一直没有合适的人协助其进行申请。
为及时保障芦某的合法权益,宋瑞玲主动为芦某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当天,执行干警通过“一张网”系统查找燕某联系方式,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并查封冻结了其名下微信、支付宝账户。于是,燕某向宋瑞玲求证短信内容的真实性。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需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如若拒不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宋瑞玲向燕某释法明理。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支付抚养费。迫于执行的强制压力,燕某认识到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考虑到春节临近,若燕某将抚养费转入法院执行账户,芦某可能无法及时领取,宋瑞玲便果断添加双方微信,建立群聊,让燕某直接转账给芦某。经劝说,燕某将剩余的4.5万元抚养费一次性转给了芦某。芦某收到抚养费后,委托宋瑞玲撤回了执行案件。燕某也委托宋瑞玲支付了575元执行费。至此,历时2年的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武器,而是有温度的‘护栏’。作为法官,我们不能生硬地照搬法律条文,而要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真正办好群众的‘烦心事’,这也正是我们法院人的价值追求。”宋瑞玲感慨道。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