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关爱精神健康 建设“平安龙乡”

——濮阳县扎实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综述

成立全市首家心理健康中心,对婚姻家庭矛盾、亲子矛盾、师生矛盾、厌学、网瘾、叛逆等问题提供疏导服务;建立20支“1+2+N”医疗救治团队,做好常见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识别、评估、干预、治疗工作;常态化开展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针对抑郁、焦虑、睡眠障碍等常见心理问题进行健康指导……

近年来,濮阳县建立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发现、病情评估、危险预警、分级管理、帮扶救助等工作机制,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平安龙乡”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对风险人员的排查力度,做到应纳尽纳、应治尽治。2021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目前,全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5499人,报告患病率5.91‰,规范管理率100%,规律服药率100%。该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强推进

濮阳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原则,构建了党委政府负总责、综合治理总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摸清人员底数 登记建档重管控

濮阳县按照“属地管理、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由乡镇、卫健、民政等部门分别负责居家人员、就医患者、流浪乞讨人群的排查发现、信息采集和登记建档工作。3年来,共排查40余万人,登记报告5499人。对病情稳定、危险性评估2级及以下患者实行黄色管理,开展常态化服务及随访;对评估为3级的患者实行橙色管理,由乡镇平安办统筹协调,实行片警、民政专干、残联专干、精防医生、村干部等“五方”契约管理;对评估为4级和5级的患者实行红色管理,由公安部门牵头落实强制医疗,病情稳定后转至基层管理,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畅通信息共享 分工协作聚合力

县委政法委明确每月5日为信息交换日。县卫健委负责通报危险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信息,公安机关负责通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信息,民政部门负责通报纳入民政救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残联负责通报评定为精神残疾的患者信息,司法局负责通报在押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对突发精神障碍患者滋事的事件,随时通报、共同参与、妥善处置。截至目前,有关部门累计交换信息841人次,成功处置7起突发事件。

用好帮扶政策 健全体系惠民生

重预防,前移关心关爱关口。濮阳县开设心理健康科普讲座,针对抑郁、焦虑、睡眠障碍等常见心理问题进行健康指导,累计举办讲座458场;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对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见面,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劝其规律服药,累计走访2.39万人次;深入中小学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大课堂,受益学生20余万人次。

重监护,以奖代补促管理。濮阳县每年与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签订以奖代补监护协议,全年不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给予监护人每月200元补助。县财政部门每年把有奖监护资金62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兜底线,保障患者基本需求。濮阳县完善救助体系,把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但生活条件困难的患者提供临时救助。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在县精神病医院托养精神病患者160人。在全市率先实施“政府兜底”救治救助政策。截至目前,集中医养精神障碍患者483人,发放救助资金150.9万元。

提能力,健全医疗防治网络。县政府投资7000余万元迁建县精神病医院,并引进先进医疗设备,高标准配备医务人员。县精神病医院主治医师以上的临床医生,分别结对、指导1所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培养2名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指导各村乡村医生参与,共同做好常见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识别、评估、干预、治疗工作。

优服务,引导患者融入社会。在全县分片分区建设精神康复社区工作站,健全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各乡镇关爱帮扶小组通过日常入户走访,为生活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保洁、环卫等工作机会,帮助125名患者通过劳动实现自我价值,从而逐步回归社会。

善疏解,人文关怀暖人心。2023年8月,该县成立全市首家心理健康中心,引进先进的心理健康自主管理系统,开设青少年疏导室、社会矛盾调解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厌学心理疏导室等多个特色科室。开诊至今,已接待来访人员1765人次,其中18岁以下青少年达1436人,占比81.4%,切实提高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梁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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