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主持听证 带头办好群众身边案

本报讯 为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3月5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一起交通肇事案拟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主持,侦查机关、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情况,并从案件事实、证据、从轻情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角度,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就公开听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听证员认为,听证会程序合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杨斌结合听证员意见,对听证会进行总结。他表示,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对两起案件当事人作不起诉处理是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但“不起诉”不等于“不违法”。被不起诉人今后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吸取教训,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听证会后,听证员一致表示,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是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具体行动,也是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带头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生动实践。(杜天阳 刘筱桐)

2025-03-12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155850.html 1 检察长主持听证 带头办好群众身边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