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救护目的是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其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
(一)自救、互救
1.紧急呼救。
当紧急灾害事故发生时,应尽快拨打电话110、120,呼叫急救车,或拨打当地担负急救任务医疗部门的电话。
2.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在事故的抢救工作中,不要因忙乱而受到干扰,不要被轻伤员喊叫所迷惑,使危重伤员落在最后救出,处在奄奄一息状态甚至丧命,一定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总原则。
3.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尽快脱离事故现场。
在可能再次发生事故或引发其他事故的现场,应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尽快脱离事故现场,以免发生爆炸、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确保救护者与伤者的安全。
4.先分类再运送。
不管伤轻伤重,甚至大出血、严重撕裂伤、内脏损伤、颅脑损伤的伤者,如果未经检伤和急救处置就转送医院,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坚持先进行伤情分类,把伤员集中到标志相同的救护区,有的伤员需等待伤势稳定后方能运送。
5.医护人员以救为主,其他人员以抢为主。
救护人员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以免延误抢救时机。通常,先到现场的医护人员应该担负现场抢救的组织指挥职责。
6.消除伤员的精神创伤。
一切有生命威胁的刺激对人都能引起强烈的心理效应,进而影响其行为活动。灾害给伤员造成的精神创伤是明显的,对伤员的救护,除现场救护及早期治疗外,还应尽可能减轻其精神上的创伤。
7.伤面的救护措施。
为应对紧急情况,职工和公民都应学习和掌握采用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对伤员进行紧急处理。
8.正确处理窒息性气体引起的急性中毒。
存在窒息性气体的事故现场,其危害具有突发性、快速性、高度致命性等特点,救护人员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具,正确施救,以降低死亡率,并防止救护人员中毒。
9.尽力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现场伤情、伤员分类和设立救护区标志
救护中,为减少抢救的盲目性,节省时间,应较准确地按伤情分别进行有组织的救护,快速进入“生命安全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医护人员的作用,把救护力量投入到最需要救护的伤员身上。
(三)伤员转送
紧急情况发生时,发生人员死亡和受伤难以避免。及时运送伤员到医疗技术条件较好的医院可减少伤亡。要切记:搬运伤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和搬运工具,动作要轻巧、敏捷、协调。
对于转运路途较远的伤员,需要寻找合适的、轻便且振动较小的交通工具。
转运途中,应严密观察伤员病情变化,必要时应进行急救处理。
伤员送到医院后,陪送人应向医务人员交待病情及急救处理经过,便于日后的进一步处理。
(四)复合伤员急救现场救护原则
准确判断伤情。应迅速明确损伤部位,确定其损伤是否直接危及生命,是否需优先处理。
其救护顺序一般为心胸部外伤—腹部外伤—颅脑损伤—四肢、脊柱损伤等。
迅速而安全地使伤员离开现场。搬运过程中,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和适当的体位。心搏和呼吸骤停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开放性气胸应用大块敷料密封胸壁创口。冯晓丹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