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