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从舞台空置到周周开锣

——清丰县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柳子戏活态传承

5月10日,暮色初垂时,清丰县柳子戏艺术传承中心舞台前已摆满长凳。槐花香里,老戏迷拎着搪瓷茶缸早早占座,年轻夫妇推着婴儿车驻足外围,数百道目光聚焦绛红色幕布——柳子戏新创剧目《梨园春晓》即将上演。

今年以来,在清丰县柳子戏艺术传承中心,群众每周都能欣赏到柳子戏演出。这得益于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2024年6月,该院在梳理政协提案时留意到,多位政协委员反映当地柳子戏正面临传承困境。经初步调查,检察官发现实际情况远比预想的严峻:清丰县柳子戏艺术传承中心处于闲置未利用状态;柳子戏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在职人员仅有16人,老艺人占比高,新生力量严重不足,存在灭失风险。

“柳子戏是清丰县的文化瑰宝,绝不能在我们这代人手中失传。”该院检察长杨斌要求检察官对柳子戏的保护状况展开全面调查。通过走访传承人、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研,检察官迅速掌握了第一手翔实资料。

调查显示,相关行政部门在柳子戏保护工作中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2024年8月26日,该院向县文广体旅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邀请政协委员到场监督,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在传承人培养、剧目保护、宣传推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文广体旅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柳子戏保护传承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考核、激励机制;申报国家级传承人1人、市级传承人3人;挖掘收集整理文字资料4万余字、录音录像资料400分钟、照片资料70余张;成立以柳子戏演出为主的文化发展公司,积极开展戏曲进社区、进农村巡演等活动;筹集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排演推广剧目。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该院多次与县文广体旅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整改方案,并邀请政协委员、柳子戏传承人代表参与。

为确保柳子戏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创新建立“三查一回访”机制:查整改方案、查整改进度、查整改效果,定期回访传承人和群众。此外,该院还推动建立柳子戏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下,柳子戏保护工作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吸纳多名年轻艺人加入剧团。

如今,柳子戏保护实现三个转变:被动保护转向主动传承,单一行政保护升级为多元共治,静态保存发展为活态利用。每周常态化演出吸引观众超500人次,自创剧目《梨园春晓》入选省级非遗展演名录。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王保安 黄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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