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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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3.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9.1%;负债合计6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2.6%。

2023年,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6亿元,比2018年增长40.9%(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55个,从业人员137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9%和45.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9个,比2018年末下降18.6%;从业人员8283人,比2018年末增长127.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0%;负债合计1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亿元,比2018年增长19.4%。

全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2.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7亿元,比2018年增长18.3%。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42个,从业人员1029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7.5%和38.9%(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7.2%;负债合计2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6.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比2018年增长52.1%(详见表5-5)。

表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962个,从业人员7386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4%和17.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66个,比2018年末下降11.9%;从业人员59196人,比2018年末增长1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9%;负债合计1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9.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比2018年增长99.4%。

全市教育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4.4亿元,比2018年增长20.6%。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13个,从业人员3133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7%和34.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15个,比2018年末下降13.2%;从业人员22716人,增长23.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7%;负债合计18.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6.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比2018年增长70.4%。

全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5.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3.6亿元,比2018年增长56.9%。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453个,从业人员900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3%和31.6%。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37个,从业人员76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7.3%和55.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负债合计1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比2018年增长137.4%。

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亿元,比2018年下降11.7%。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380个,从业人员8012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7%和12.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7.1亿元,比2018年增长25.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2025-05-30 1 1 濮阳日报 c160148.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