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南乐县人民法院

组织开展普法护河行动

本报讯 6月5日,正值第54个世界环境日,南乐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大运河南乐段(隋唐大运河永济渠组成部分)开展普法护河行动。据了解,该河段作为“流动的文化遗产”,2021年被列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沿线分布着古堤、古桥等珍贵遗迹。

普法宣传现场,干警们设立法律咨询点,向骑行爱好者、居民及商贩发放守护“千年运河”倡议书和宣传页,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河道倾倒垃圾最高罚5万元”“堤坡禁种庄稼”等法律条款。此外,干警们还沿河岸开展“地毯式”清洁行动,逐一清理草丛中的塑料瓶、石缝里的烟头及河滩上的包装袋等。

南乐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将以《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为法律依据,构建“司法保护+行政监管+公众参与”三位一体保护机制,重点打击非法采砂、破坏文物及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运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安全。(陶源 任珊)

2025-06-12 南乐县人民法院 1 1 濮阳日报 c160796.html 1 组织开展普法护河行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