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双方签字确认,调解款项当场转账。”近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区法庭会议室内,市人大代表宋丽萍见证了一起涉及五方利益主体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达成和解。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推动“人大代表+法官”协同解纷机制的一个缩影,也是我市以法治思维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生动实践。
从“单一司法”到“多元共治”
“该案涉及国有房屋租赁利益问题,诉前就有信访反映,若不能成功调解可能衍生多起诉讼。”示范区法庭承办人贾向阳介绍,在市人大代表参与下,原本复杂的纠纷通过多轮庭前调解实现“一揽子解决”。这种模式源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出台的《关于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通知》。该机制明确,将涉民生、执行、信访及重大复杂案件列为重点邀请范畴,通过“科学定案+精准派单+协同解纷”三步法,实现司法专业优势与代表群众工作优势的有机结合。
“法院主动邀请代表参与解纷,是司法实践与代表履职的有益尝试,人大机关要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表示。这一表态背后,是我市正在构建的“党建引领、法治保障、代表赋能”基层治理新格局。据《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护航基层高效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显示,我市已建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护航基层高效能治理”列为五大专项行动之一,人大常委会机关协作法院法官邀请代表参与2至3起案件化解,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从“旁观陪衬”到“深度介入”
5月22日下午,位于台前县的市人大代表乔明振工作室内,另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正在进行。法官助理王雪贝与乔明振分工协作:法官负责法律释明,代表侧重情理疏导,最终促成双方当场履行调解款项。“这种‘法律+人情’的调解方式,让群众更易接受。”乔明振表示。
回溯这两起案例,共性在于人大代表的桥梁作用。在民终1152号案件中,宋丽萍利用其群众工作经验,针对次承租人的顾虑逐户沟通,最终打破调解僵局;而在民终1198号案件中,乔明振凭借属地优势,协助法官查明房屋实际使用情况,为调解方案提供了较大帮助。(下转第二版)
本报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刘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