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要求,提升律师执业技能,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培训暨公司法审判实务交流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洪光、立案庭庭长冯利强、民二庭庭长张志强及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峰出席会议。全市248名律师参加培训。
活动中,冯利强围绕示范文本改革的背景意义、核心特点与优势展开解读,结合“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进行现场填写演示,并解答常见应用问题;张志强深入讲解新公司法条文,重点解析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疑难问题。
会议要求,要发挥律师桥梁纽带作用,贯彻一次性实质解决理念,减少当事人诉累,增强法治获得感。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行业调解等非诉讼模式解决纠纷,让司法资源聚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通过审前化解、释法答疑等方式提升审判质效,鼓励律师积极参与诉讼调解。要加强同堂培训与业务交流,构建互尊互信、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王博 马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