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庆“‘七一’·强党性”主题党日活动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6月26日,南乐县韩张镇大楼村驻村第一书记、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警长董恒儒组织20名党员和10名群众代表,赴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和台前县刘邓大军渡黄河纪念馆,开展“庆‘七一’·强党性”主题党日活动。

在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董恒儒创新采用“文物+党课”教学模式,通过对比九二式步兵炮与航空母舰模型,生动讲解我国国防装备发展历程,深入解读1947年刘邓大军强渡黄河的重大战略意义。他结合展柜中刘邓大军的渡河手稿提出:“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需要用法治思维突破发展中的‘娄山关’。”在刘邓大军渡黄河纪念馆,参观团队系统了解10万大军突破黄河天险的军事奇迹,深刻感悟今日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活动结束后,党员群众反响热烈,大家一致表示,要传承革命先辈精神,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建设美丽乡村的实际行动,在特色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中争当先锋、勇做表率。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是董恒儒驻村工作期间探索“党建+乡村振兴”模式的实践成果。他表示,将持续深化红色教育,把“单拐精神”“渡河精神”转化为推动大楼村产业振兴的强大动力,让党性教育成为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王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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