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气象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应急部门要完善机制、加强协作,将防雷安全纳入地方安全检查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各级气象部门、应急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开展防雷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和防雷安全管理。
防雷设施产权单位及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装置的维护保养,及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定期检测。对不依法落实定期检测规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此外,要结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等日常监管情况,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