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时事·综合

濮阳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公告

为切实解决市城区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依据《濮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现将本次开展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租房是今年配租后剩余及清退、新移交的房源,分别分布在苏北小区(位于盘锦路东、苏北路南)、南苑小区(位于花园路南、南阳路西)、康居花园(位于石化路南、长庆路西)、东方花园二期(位于绿城路北、历山路两侧)、盘锦花园(位于盘锦路东、五一路北)等小区,共计1236套,户型主要有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8~53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一室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0~48平方米;单间,建筑面积23~39平方米。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原则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委托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本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2.经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人员及家庭;

3.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城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常住居民户口;

2.非本地常住居民户口,但在市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

3.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三、申请资料

所有申请家庭均需按照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不动产证明等。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需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等证明。

在市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上传。

四、申报方式

本次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采用线上申报、线下辅助方式进行。

(一)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支付宝→进入“豫事办”→在“推荐服务”中选择“一件事专区”→选择“申请公租房”→按照提示选择“省份(河南)”和“地区(濮阳市→濮阳市)”→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上传资料拍照或扫描后不加修改直接上传)

(二)线下辅助:在阳光大厦二楼设置市本级公租房申报线下辅助窗口。

五、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0日开始进入常态化申报。

六、分配程序

(一)对申请家庭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二)按照申请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按照政策优先分配的除外);

(三)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四)办理入住手续,组织配租家庭入住。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93-6665121 0393-6665899

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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