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

多方联动 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权属纠纷

“谢谢法官,我家的土地要回来了……”谢某A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成功将涉案土地交付申请人。随着双方签字确认,一起返还土地执行案件在县人大代表、村“两委”及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共同见证下顺利执结。

申请人谢某A与被执行人谢某B系相邻耕地使用者。2023年秋收后,长期在外务工的谢某A收回外包耕地自行耕作时,发现与谢某B的地界标记出现明显偏移。经实地测量,确认谢某B侵占其耕地0.88亩。虽经多次协商,谢某B始终以地界模糊为由拒绝返还,导致邻里关系彻底破裂。谢某A向清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通过调取村集体土地台账、询问村干部及相邻农户等调查手段,最终认定谢某B存在侵占事实,依法判决其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耕地。但谢某B未履行生效判决,谢某A遂申请强制执行。

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开展,承办法官提前与村委会沟通,调取涉案土地的原始分地记录,联合村干部实地勘测土地范围及四至边界,并据此制订周密详细的执行方案。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执行见证,确保程序公开透明、规范合法。

执行过程中,全体执行干警严格依照既定方案分工协作:法警负责拉设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执行干警在烈日下精准勘界,当场完成土地四至定位。办案人员向谢某A、谢某B明确交付范围:“该地块东至XX、西至XX,面积0.88亩,现四至清晰,望双方今后勿再因地界问题影响邻里关系。”见证的县人大代表表示:“此次执行行动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充分体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专业性和艰辛。此次行动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执行的强制力与法律威严。”

韩丽敏 翟来欣

点评

清丰县人民法院通过这起土地执行案件,生动诠释了强制力与文明执法的辩证统一。执行团队以原始土地台账为据,联合基层组织实地勘界,既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2条关于交付特定物的执行规定,又创新引入人大代表、村集体多方见证机制,使0.88亩耕地的权属确认兼具法律效力与乡土认同。

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其执行标的小但社会意义重大。当务工返乡的谢某A发现耕地被侵占时,该院不仅通过测量数据还原事实,更以“四至定位+邻里劝诫”的双重方式修复破裂的乡土关系。这种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既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也为类似涉农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清丰经验。正如现场人大代表所言:“这种带着土地温度的执法,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强制执行领域的生动实践。”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2025-09-18 1 1 濮阳日报 c164418.html 1 多方联动 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权属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