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周刊

台前县“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审理首例监察委侦办案件

本报讯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一声脆响,7月12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1起村委会主任涉嫌贪污案件。该案是监察委体制改革后侦办的首例案件,由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担任审判长,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扶新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察委干部参与旁听。

此案系台前县监察委成立以来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公诉人采用条理清楚、逻辑清晰的证据分组方式将该案证据向法庭展示,并就该案证据、事实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在庭审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案件事实逐渐清晰,被告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真诚地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该案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察委干部等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们一致认为,这次庭审,“法检两长”展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水平,平等保护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展示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果。此次庭审,也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使大家再次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台前县“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是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也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张西敏 岳耀占)

2018-07-17 1 1 濮阳日报 c18323.html 1 台前县“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审理首例监察委侦办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