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周刊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接受监督

本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 7月2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涉嫌诈骗案审查逮捕时进行了公开听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

黄某与受害人马某是网友,见了几次面后,2人逐渐熟悉。2017年11月的一天,黄某以用马某支付宝抢红包下载软件为借口,骗取马某支付宝登录验证码后,通过登陆马某支付宝在蚂蚁借吧上贷款2500元,并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从这一天开始半个月内,黄某通过登录马某的支付宝先后贷款7次,共贷款1.9万余元,并将钱全部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马某发现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黄某抓获并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报告了对黄某涉嫌诈骗犯罪事实的认定,犯罪嫌疑人黄某进行了辩解,被害人马某作了陈述。参与听证的市人大代表和市人民监督员结合本案案情、本案中黄某已经赔偿受害人损失及认罪悔罪态度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黄某能遵守相关规定等方面,一致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足以防止其社会危害性。

在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后,该院办案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认为黄某涉嫌诈骗罪但无逮捕必要,遂依法对黄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闫伟东 任维娜)

2018-07-17 1 1 濮阳日报 c18326.html 1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接受监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