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范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范政土〔2018〕58号文件精神,依据《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名称:范县二○一七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部分建设用地)
二、宗地位置:范县板桥路以北,白衣阁乡甜水井村、明庄村境内
三、宗地面积:9.45亩
四、被征地单位:范县白衣阁乡甜水井村、明庄村
五、政府批准文号:范政土〔2018〕58号
六、征地补偿金额共计:469334元
(一)白衣阁乡甜水井村:
1.土地补偿费:33479元
2.安置补助费:50218元
3.青苗补偿费:2183元
4.附着物补偿费:4485元
(二)白衣阁乡明庄村:
1.土地补偿费:140401元
2.安置补助费:210602元
3.青苗补偿费:9157元
4.附着物补偿费:18809元
七、社会保障费:40541元
八、支付方式:征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社会保障费按有关规定已足额上缴到相关劳动保障部门
九、公示时限: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管理,做好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设举报联系电话:0393-5260107、5286079。
特此公示
范县财政局
范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