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范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范政土〔2018〕84号文件精神,依据《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名称:范县二○一八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部分建设用地)
二、宗地位置:范县白衣阁乡代庄村、后朱庄村、胡楼村境内
三、宗地面积:21.7857亩
四、被征地单位:范县白衣阁乡代庄村、后朱庄村、胡楼村
五、政府批准文号:范政土〔2018〕84号
六、征地补偿金额共计:15646462元
(一)白衣阁乡代庄村:
1.土地补偿费:1169219元
2.安置补助费:1753828元
3.青苗补偿费:15583元
4.附着物补偿费:32009元
(二)白衣阁乡后朱庄村:
1.土地补偿费:1055065元
2.安置补助费:1582598元
3.青苗补偿费:42275元
4.附着物补偿费:86839元
(三)白衣阁乡胡楼村:
1.土地补偿费:3788569元
2.安置补助费:5682854元
3.青苗补偿费:143287元
4.附着物补偿费:294336元
七、社会保障费:1401910元
八、支付方式:征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社会保障费按有关规定已足额上缴到相关劳动保障部门
九、公示时限: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管理,做好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设举报联系电话:0393-5260107、5286079。
特此公示
范县财政局
范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