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慈善组织,重大资产变动不向社会公开,不行;没有公开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不行;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信息公开,不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不公布领取薪酬最高的人员职务和金额,不行……
2018年9月1日起,民政部出台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等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这是民政部门完善慈善组织管理、加强慈善捐助失信问题治理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
慈善事业,“信”字当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更要处处守信,以信任来呵护这项事业行稳致远。今年年初以来,为提升慈善捐助领域的诚信水平,加大失信问题治理力度,民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