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古稀老人被侵权 5天执结暖心田

本报讯 10月15日,被执行人窦某甲到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将其涉案的赔偿款项8000余元交到执行法官手中。该案立案5天顺利执行完毕。

2017年4月,年近七旬的老汉豆某与包括窦某甲、窦某乙等在内的某村小队因土地问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双方发生拉扯,导致豆某昏厥。随后,豆某被送至濮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豆某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窦某甲、窦某乙赔偿豆某各项费用共计8458.08元。

10月10日,豆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对窦某甲、窦某乙的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窦某甲、窦某乙发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等执行文书。收到法院的邮件后,被执行人窦某甲主动到了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高法官,你们啥时候把我的银行卡解冻啊?”窦某甲在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问道。

原来,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的当日,执行法官便通过执行系统对窦某甲、窦某乙名下的银行卡、互联网银行卡、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总对总查控。10月12日,执行法官在窦某甲的账户中发现了2000余元存款,随即对该笔存款进行了网上冻结。

“你这件案件,赔偿款也不多,如果不履行的话,你不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且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对你来说,有很大影响。”高法官耐心地对窦某甲进行劝解。在高法官的引导下,窦某甲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将该案的赔偿款项8000余元及执行费交到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剑龙 闫静)

2018-10-23 1 1 濮阳日报 c23751.html 1 古稀老人被侵权 5天执结暖心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