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批)
2018年11月23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问题第11批共19件。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分别是濮阳县7件、南乐县1件、范县3件、台前县1件、华龙区3件、开发区3件、市城管局1件;标星案件共3件,分别是范县1件、台前县1件、开发区1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