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批)
2018年11月24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问题第12批共17件。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分别是濮阳县4件、清丰县3件、南乐县2件、范县1件、华龙区1件、开发区5件、中原油田1件;标星案件共2件,分别是范县1件、华龙区1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