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开发区 受理编号:濮阳D20181122005(*)
反映情况: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化工厂排放废气、有异味。
调查核实情况: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位于西部工业区内。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为一家汽修4S店(濮阳市京大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西南角为未开发土地,西北角为濮阳市三聚化工有限公司,东南角为濮阳市星海化工厂和濮阳市中油石化有限公司。自2015年以来,濮阳市三聚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星海化工厂和濮阳市中油石化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举报件反映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的异味,应是工业区内化工厂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氨气和硫化氢等造成的,个别时间确实存在。产生异味的原因主要是化工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成分复杂,即使达标排放,在静稳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不佳,也会造成污染物集聚,致使该区域附近能闻到异味。采取的措施:1.源头治理,提高化工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排放标准,提高新建项目环评审批要求;2.督促现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环保治理投入力度;3.201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全市化工企业推行“红黄蓝绿”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我市化工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为高质量项目腾出更多环境容量,实施化工企业“西减东加”,逐步向东部化工区转移搬迁。开发区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环保优先原则,推动化工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各化工企业绿色发展;对区内化工企业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进行“红黄蓝绿”分类标识管理,濮水河以北化工企业逐步按时间节点完成搬迁工作。
问责情况:无。
濮阳市范县 受理编号:濮阳D20181122016(*)
反映情况:范县颜村铺乡王麻口村北食品加工厂,用煤烧锅炉,有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颜村铺乡王麻口村北的家庭式面食加工作坊,加工区约160平方米,主要加工面条、面叶等食品,原料为小麦面粉,用于周边村庄及集市居民食用。
2018年9月,颜村铺乡政府在对辖区内燃煤锅炉、燃煤大灶进行排查过程中,发现该作坊有一台小锅炉(未使用)后,立即进行了拆除。
收到此转办件后,11月23日,颜村铺乡会同县环保局、县督查局对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作坊未进行加工,制作区南侧有一台锅炉,炉膛内有少量木柴。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人员对该作坊锅炉进行拆除切割,并移出院内;二是对该作坊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问责情况:由颜村铺乡纪委给予王麻口村网格员梁保常党内警告处分。
濮阳市台前县 受理编号:濮阳X20181122002(*)
反映情况:台前县县城内,陈**经营“三无”企业,调油漆、调料,厂子严重污染;陈**电话:1332****586,打电话就可以找到厂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中所提到的陈**系山东省阳谷县十五里元镇陈堤口村人。台前县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陈**,因其本人在外地,无法当面了解相关事宜,遂与其儿子进行了面谈。其儿子介绍:陈**三年前在山东省阳谷县北环经营过油料厂子,目前已不再经营;在台前县境内没有经营过“三无”企业,也没有经营过油漆、油料经销点或加工点。因此,举报件中的“台前县县城内,陈**经营‘三无’企业,调油漆、调料,厂子严重污染”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其他案件办理情况请见:濮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