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是治安环境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第一反应,执法满意率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服务工作的客观评价,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执法满意率始终是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南乐县公安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忠诚公安、法治公安、智慧公安、精准公安、活力公安”五个公安建设为载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大力传承并创新“枫桥经验”,实施民生警务、亲民公安建设,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满意率。据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委托社情民意中心调查结果显示:5年来,南乐县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满意率指数持续提升,2017年度,南乐县荣获“全国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县公安局被授予“全省优秀县(区)公安局”称号;2018年度,该局再接再厉,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始终将人民群众安全不安全、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南乐县“两项指数”再次位居全省先进行列,群众安全感位居全省第一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满意率位居全省第二位,“两项指数”位居全市“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