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制周刊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本报讯 3月14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传达学习了全市政法会议精神。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宝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相赞,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亚民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加强理论学习,能够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有助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作艰苦奋斗、反腐倡廉的表率。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实现党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任务及党的最终目标服务的根本手段。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濮阳县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张哲 张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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