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6日,清丰县公安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总结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读了《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个别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安排部署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薛洪敏,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何耀伟出席会议。会议由该局常务副局长袁克俭主持。
会议指出,2018年,清丰县公安局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构建防治腐败体系、教育和警示干部的有效途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有个别民警仍有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全县公安民警、辅警要深刻吸取教训,从典型案例中得到警醒,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深刻意义。二要聚焦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订措施、集中整改,健全制度、长效治本。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县公安民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上来,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警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警令畅通和安保措施落实,完成好今年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特别是国庆安保重大任务。二要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要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实组织生活,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要以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整治“四风”问题,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年”。坚持“刀刃向内”,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四要狠抓法纪教育,开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在全县公安系统开展公安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通过以案促改活动,推动清丰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赵立 任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