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评查办主任王相峰到濮阳县人民法院督导执行案款发放工作。濮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世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同彪,监察室主任张文中陪同。
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严格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院领导带头督办、逐项对照,做到一案一账户,确保执行案款清楚可查,严格履行案款发放手续,安排财务人员专管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并加强案款转付的监督管理。
王相峰查阅了该院执行案款管理条例和发放台账,对该院近年来执行案款发放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一要持续把省、市法院的要求严格落实在工作中;二要对我省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三要时刻做到网上案件信息与卷宗相一致;四要规范使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王润刚 李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