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接第一版)“亲”则两利、“清”则相安。政商关系“亲”,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体现在主动为企业靠前服务、雪中送炭,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体现在与企业主划清公私界限,不“勾肩搭背”,打交道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对于广大民营企业家而言,体现在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洁身自好、自设底线,做到法律的“高压线”不能碰、道德的“警戒线”不能越。

当前我市部分单位和干部,有的奉行部门利益至上,简政放权还不到位,明放暗不放、左手换右手或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有的看似把工作和责任下放了,但权力仍牢牢把在自己手里,导致基层管不好、接不住;有的刚给审批事项换个“马甲”,随即交给“红顶中介”;有的办事流程仍然复杂,流程优化还远远不够。此外,诸如弄虚作假、吃拿卡要、故意设置障碍刁难服务对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濮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工作措施(试行)》,列出7条正面清单和9条负面清单,画出政商交往的“导航图”,念好政商交往的“紧箍咒”。同时,开展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一批、治理一批、曝光一批影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亲”“清”合力,“凤凰”自来。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带来的不仅是廉洁,更是效益;推动的不仅是政商交往风气持续转变,更是我市经济社会质量的持续提升。

2019-09-06 1 1 濮阳日报 c45081.html 1 /enpproperty-->